俗話說“傷筋動骨100天”。這句話的本來意思是,一般骨折的愈合需要100天左右,但不知從何時起,很多人錯誤地將這句話理解為“骨折后要一動不動地臥床休息3個月”,加上國人普遍對“康復訓練”沒有意識,一些骨折患者長期臥床、不敢活動,結果躺出壓瘡、墜積性、胃腸功能紊亂、深靜脈血質疏松、關節僵化等一系列問題。

  其實,隨著醫學技術的飛速發展,傷筋動骨久臥養傷有點過時了。微創術式、新技術加上康復訓練,有利于功能的快速恢復,以前做完手術起碼要在床上躺半個月,現在術后第二天就可以下床了,各類骨折、骨裂患者不再需要久臥養傷。比如針對老年人常見的骨質疏松性椎體壓縮骨折及四肢腫瘤等,骨科醫生進行骨水泥灌注,能讓患者當天下地,甚至第二天就能出院。
  建議骨傷患者應在受的情況下,早下地、早活動。骨折后,首先要及時就醫,針對性治療,養傷也要遵醫囑做康復訓練。如果骨折不是很嚴重,如椎體壓縮性骨折不超1/4,可遵醫囑臥床觀察,一部分病人可自愈,但切忌無條件地臥床等待自愈,需遵醫囑定期檢查。即使臥床,也要適度做膝關節伸直、勾腳等鍛煉。如果是胳膊骨折了,也要活動手指、手腕,防止變得僵硬。